一、標準基本情況:
標準名稱: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Kca:高濃度二氧化硫試驗
標準號:GB/T 2423.33-2021
本標準代替GB/T 2423.33-2005《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Kca:高濃度二氧化硫試驗》
本標準2021年5月21日發布,2021年12月1日實施。
本標準由TC8(全國電工電子產品環境條件與環境試驗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TC8/SC2(全國電工電子產品環境條件與環境試驗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氣候環境試驗分會)執行,主管部門為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本標準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試樣在含有高濃度二氧化硫的冷凝水交變氣候中試驗的一般條件和方法,特別是針對GB/T 9789—2008中未包含的二氧化硫濃度,以便在不同的實驗室進行試驗時,能取得可作比較的試驗結果。
本標準適用于確定產品及其使用材料在化學腐蝕環境條件下使用的適應性。
本標準內容不包括試樣形狀、試樣制備及試驗結果的分析評定。有關這些方面的規定,可查閱相關標準或根據具體情況協商。
本試驗不能直接用于耐腐蝕性的比較,除非防腐蝕系統的應用環境相似。因為腐蝕試驗條件與實際應用條件有很大的差異,導致腐蝕進程和腐蝕機理都不同。
試驗方法:
試驗條件
試樣應在不包裝、不通電、“準備使用”狀態或按相關規范規定的狀態放入試驗箱中。
試驗條件表1,表1所列出的試驗條件與GB/T 9789—2008有部分不同。但在進行試驗時,仍要考慮GB/T 9789—2008中6.1、6.2以及6.4。
注:在第一試驗階段開始時通入的二氧化硫氣體大部分迅速溶入試驗箱底部的水中。因此,氣體空間內二氧化硫的有效濃度約為理論濃度的七分之一。在第一試驗階段期間,這一起始濃度并不是保持不變的,而是首先急劇地,然后緩慢地降低。
試驗的第二階段開始時,應停止加熱,并打開試驗箱或對其進行通風,在經過約1.5H后,滿足表1中給出的試驗條件。

? ? ? 試驗時間
除非另有規定,否則試驗周期應從下列周期中優先選用:1、2、5、10、15或20周期,一周期為24h。如果試驗過程中已發生腐蝕破壞達到不可接受程度,即試樣的外觀或功能已經損壞,即可終止試驗。
通常在每一周期結束時應更換試驗系統中的水及二氧化硫氣體,更換時不應干擾試樣。
中間檢測
有關規范可以規定在試驗期間于每一周期結束前3h內在試驗箱內對試樣進行電氣和/或其他性能檢測。性能檢測后允許打開試驗箱取放試樣,開箱時間盡可能短,且應在升溫前0.5h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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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失效機理
1、較強的還原劑,對一般的非金屬表面涂覆層與非金屬材料有很強的腐蝕能力;對金屬材料表面的腐蝕是由于含有氯離子穿透金屬的氧化層和保護層與內部金屬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的。
2、形成強酸,對一般的非金屬表面涂覆層與非金屬材料有很強的腐蝕能力。
3、生成的亞硫酸和硫酸,直接破壞金屬制品表面的氧化物薄膜,引起電化學腐蝕等多種腐蝕效應。
三、優瑞特高濃度二氧化硫試驗能力:

四、標準起草單位:

五、優瑞特參與起草,已發布的標準:
1、GB/T 35774-2017《運輸包裝件性能測試規范》
2、GB/T 4857.1-2019《包裝 運輸包裝件基本試驗 第一部分:試驗時各部位的標示方法》
3、GB/T 4798.1-2019《環境條件分類 環境參數組分類及其嚴酷程度分級 第1部分:貯存》
4、GB/T 2421-2020《環境試驗 概述和指南》
5、GB/T 2423.27-2020《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方法和導則:溫度/低氣壓或溫度/濕度/低氣壓綜合試驗》
6、GB/T 2423.51-2020《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Ke:流動混合氣體腐蝕試驗》
7、GB/T 32065.8-2020?海洋儀器環境試驗方法 第8部分:溫度變化試驗
8、GB/T 32065.10-2020?海洋儀器環境試驗方法 第10部分:鹽霧試驗
9、GB/T 4797.9-2021 環境條件分類 自然環境條件 貯存、運輸和使用過程中測得的沖擊和振動數據
10、GB/T 2423.33-2021 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Kca:高濃度二氧化硫試驗
11、GB/T 2423.18-2021 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Kb:鹽霧、交變(氯化鈉溶液)
12、NB/T 10279-2019《輸變電設備 濕熱環境條件》
13、NB/T 10280-2019《電網用狀態監測裝置 濕熱環境條件與技術要求》
14、YZ/T 0174-2020?冷鏈寄遞保溫箱技術要求
15、T/CPF 0012-2020 快遞小型運輸包裝件試驗導則
16、T/CPF 0011-2020 電商物流大家電運輸包裝件試驗導則